消費者條款
場地公告
營業場所名稱:Pickle Day Social Club 匹克日俱樂部
營業場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388號2F
營業時間:每⽇上午9時⾄晚間10時⽌,公休⽇將另⾏公告。 因颱風、政府法令或設備維修等不可歸責於營業⽅之事由致無法營業者,營業⽅得暫時停業或縮短營業時間。
業者名稱:⼀拍即合休閒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號:97611246
揭露營業場所保險事項
業者應為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相關資料應主動揭露於現場明顯處及公布於業者網站以供查證。
提供服務
⼀. 場地預約及使⽤
1. 租借時段以整點開始,每次租借以⼀⼩時為單位,需應透過線上系統事先預約租借,可選擇線上藍新金流刷卡,或於現場支付現金。
2. ⺠眾可臨時入場租借未被租借的場地
3. 租借時段開始前48⼩時可以免費取消或更改。
4. 場地提供⺠眾進⾏匹克球運動及練習(主辦活動與包場除外),如發現⽤途不符,營業場所管理⼈員有權利要求租借⺠眾停⽌使⽤並離場,恕不退費。
5. 活動包場 、長期租借,請來信pickledaysc@gmail.com聯繫
⼆. 課程報名
1. 所有課程均採取事先預約制度,應透過線上系統預約報名,課程開始前⼀⽇停⽌報名
2. 課程開始前48⼩時可以免費取消或更改。
3. 為保障上課最佳流暢度,每堂課⼈數限制為6⼈。
4. 場館有準時開課之義務,報名⺠眾有準時上課之責任,若缺席或未於取消期限內完成取消,恕不退費
5. 民眾進行報名前應自行謹慎評估身心健康狀況,準時開課後本會館不因報名民眾任何個人因素中途離場而進行退費(含因病離場)或賠償
三. 器材租借及使⽤
1. 所有器材由場館提供,可於網站上預約租借,或直接於現場租借
2. 所有器材數量有限,若已全數借出,則恕無法提供
3. 所借⽤之器材,均應在場地內使⽤,不得在場館內其他空間使⽤,違者營業場所管理⼈員有權利要求租借⺠眾停⽌使⽤,恕不退費。
四、不可抗力條款
如場地遭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情事(如:天災人禍、戰爭、法令變更、群眾事件、嚴重傳染病疫等),導致營業場所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如期提供預約時段之服務,唱館業者得與使用者重新調整使用場地之時段;如雙方無法協調,就使用者已繳交之費用,扣除已使用之時段、器材及其他相關費用後,予以全額退費。
場館使⽤須知
1. 活動⺠眾必須穿著運動服裝及不留痕室內運動鞋進入場地,嚴禁赤腳、黑膠底鞋、皮鞋、高跟鞋、涼鞋、拖鞋、靴子等。
2. 運動過程中,任何配戴於⾝上的物品皆有發⽣意外傷害的可能,⺠眾需特別注意。
3. 嚴禁吸菸、喝酒、嚼食檳榔、⼝香糖及攜帶任何外部食品、飲料進入場館。
4. 僅允許使⽤提供服務者入場,如不使⽤任⼀服務,則入場每個⼈最低消費為100元,限時使⽤90分鐘
5. 禁帶外食及飲料,並且請勿於球場範圍內飲食,或將飲料、食物攜帶進入球場範圍。
6. 禁⽌攜帶寵物進入場館。(導盲⽝除外)
7. 雨具請放置於場館⾨⼝專⽤區,以維護場地乾燥,保障⺠眾運動安全
8. ⾝體不適或有任何不適宜從事匹克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禁⽌入場運動。
9. 本場館要求入場運動⺠眾及課程參與者遵從教練或⼯作⼈員指⽰,令受傷及意外風險減⾄最低
10. 禁⽌於場內嬉戲奔跑。
11. 場館有提供置物櫃,私⼈物品⾃⾏保管,物品遺失本場館恕不負責。
12. 如因使用者疏忽⽽導致活動中任何設備、器具、裝置或其他財物遭到損壞或損毀(正常損耗除外)、偷竊或被移走,使用者須⽀付修理、修復或重新購置有關物品的費⽤。
13. 未經許可禁⽌張貼海報、及毀損牆⾯。
14. 任何⼈⼠未經本場館書⾯同意,不得進⾏商業⽤途的拍攝。
15. 入場⺠眾明⽩此是體⼒消耗活動,已詳細閱覽相關說明及規定,知悉此活動所涉及的相關醫療和⾃然風險。場館使用者聲明使用當下⾝體狀況良好及有能⼒參加此活動,並⾃願參加此活動和願意⾃⾏承擔⼀切意外風險及責任。使用者於往返活動場地途中、活動期間引致之⾃⾝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均無權向Pickle Day Social Club或任何相關教練或⼯作⼈員提出索償或追討責任。
授權規定
- 入場⺠眾及課程參加者同意授權本場館拍照或錄像拍攝作為記錄及宣傳⽤途,並得以印刷文宣、照片或動態影像等不同形式公開發表,並且不收取任何酬勞,場館發表時無須再行通知或取得同意,可逕行使⽤本⼈之個⼈資料、肖像、姓名及聲線作為籌辦及推廣活動之⽤。
- 場館使用者知悉並同意本⼈之肖像及姓名有可能被使⽤於主辦單位有關活動之網⾴、短片及宣傳刊物;場館內任何活動之影片、影像及記錄,主辦單位均享有自由使用權限,惟主辦單位使用時亦注意不得外流使用者之私密個人資訊(如電話、身分證、地址)。
- 如入場⺠眾及課程參加者不希望被拍攝及錄影,請主動通知場館負責⼈
- 如有未盡事宜,本場館保有依現場實際情況增列或修改本使⽤規定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