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課程

職場就業清潔課程|台北班

NT$7,500

職訓等級的居家清潔課程

專職在職講師實際操演及實作帶領,
三日掌握居家清潔的秘辛!
● 講求實際操作、經驗學習
● 基礎概念打好底,實際上工不碰壁
● 實用教案,讓你快速上手
● 重點清潔邏輯,讓你上工不怕環境變化
上課時數:共計 3 日(每日 6 小時)
上課時間:早上 9:00~下午 4:00(午休 1 小時)

【本課程為認證課程】 請注意!課程中包含筆試及實作測驗,考核結果含「通過」與「未通過」,本公司認證僅頒發給「通過」之學員,若未通過者可繳交場地費用並申請『認證補考』。

清除
貨號: PCT25TP 分類:

– 公司宗旨 –

育潔家政成立的主要目的為「家政普及化」的目標,於是與全台各大基金會、政府單位及民營單位合作各種項目的課程,陪有志的家服工作者從基礎訓練、考證,至就業時的媒合服務、支持、輔導及相關家政專業諮詢,並辦理了各類的家政活動。

– 課程特色 –

  1. 在職從業老師親自上陣教學及示範。
  2. 以「職場清潔」專業技巧,給您一套完整的清潔方式及流程。
  3. 獨家「職場清潔祕方」,讓您工作也能快速上手無負擔。
  4. 課後還有專屬職人陪你進行工作實習的機會,讓你快速進入狀況。
  5. 課程完成畢業者將發放本公司認證證明,有效求職與合作。
  6. 本課程為「日式課程」為基底設計。

– 課程內容 –

– 課程實況 –

– 場次資訊 –

■ 主辦單位

育潔家政有限公司

■ 活動場次

【已結束】台中|2025.03/29(六)、03/30(日)、04/01(一) 09:00 ~ 16:00

【報名中】台中|2025.04/26(六)、04/27(日)、04/28(一) 09:00 ~ 16:00

【報名中】台中|2025.06/28(六)、06/29(日)、06/30(一) 09:00 ~ 16:00

【報名中】台中|2025.07/19(六)、07/20(日)、07/21(一) 09:00 ~ 16:00

【報名中】台北|2025.08/23(六)、08/24(日)、08/25(一) 09:00 ~ 16:00

■ 活動地點

台中場地: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36號(五權火車站下車後步行約3-5分鐘)

台北場地: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513號(捷運先嗇宮站1號出口)

■ 付款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寄送通知信,內容包含訂購資訊,將以此信件做為後續確認之證明。
– 課程注意事項 –

1. 我們已做好全面防疫作業,請入場時配合防疫措施,並請配戴口罩入場。

2. 課程遇特殊狀況須延期或停課時,本公司會發送電子郵件,並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3. 由於各項課程準備需要提早進行準備,課程報名後不接受任何退費要求如需異動學員可自行轉讓課程給他人,再通知開課單位進行名單更改、延期、轉班、轉讓,辦理共以一次為限。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課程者,請最晚於該堂課『前48小時』致電專員(04-36035219)或Facebook粉專私訊(https://www.facebook.com/yujiehhomemaking.tw/)通知異動相關。

4. 課程中請自行攜帶口罩、筆記本、筆、飲用水、衛生紙及個人所需之物品。

5. 課程中所有教材講義等課程內容,禁止學員用於商業行為,或任何形式公開播放,如有違反須自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6. 缺席時數超過全期課程三分之一不予發放研習證書。

7. 證書發放,本公司協助保管期限於通知證書領取日起算,至多保留『半年』之時長,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需繳交100元補印證書及其他手續之費用。

8. 學員未完成請假手續而未到課者,則該堂課視同缺席不予補課。

9. 請遵守上課禮儀,請於開課前5分鐘抵達,課程開始15分鐘後不得進入教室,請注意交通行程安排,老師會依該堂課的表訂時間上下課,不得延後下課時間。

10. 本公司保留更換師資、課程內容及時間之權利。

11. 完成報名即代表同意以上事項。

■ 報名課程即表示對本公司考核的認同及願意遵守規範,若無法認同及配合者不得報名。
– 考核注意事項 –

1. 報到時,應檢人應出示身分證或其他法定身分證件。

2. 各區域完成時限有所不同,請依照現場考官內容為準。

3. 遲到者或缺席者不得有異議。

4. 各區域考核材料應放置於場地中,不得私自帶走或轉移其它場地。

5. 依檢定場所準備之材料與器具設備進行場合測驗,須完成指定之環境清潔。

6. 應檢人所使用之用具與器材不得有破損情事發生,如有破損照市價賠償。用具與器材用畢後清理乾淨,物歸原處。

7. 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否則不予計分。

8. 應檢人在進入考場後,先檢查用具設備、材料,如有問題在測試前即應當場提出,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9. 未規定部分,依現行試題規定辦理。

10. 術科測試應檢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檢,其已檢定之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一)冒名頂替者。
(二)傳遞資料或信號者。
(三)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實作者。
(四)互換工件或圖說者。
(五)隨身攜帶成品或規定以外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電子通訊攝錄器材等。
(六)不繳交工件、圖說或依規定須繳回之試題者。
(七)故意損壞機具、設備者。
(八)未遵守本規則,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擾亂試場內外秩序。

11. 應檢人除制服不合規定外,有下列情事者亦不得進入考場(測試中發現時,亦應離場不得繼續測試):
(一)未著合乎標準服裝於檢定場內者。
(二)有吸煙、喝酒、嚼檳榔、隨地吐痰等情形者。
(三)罹患感冒(飛沫或空氣傳染)未戴口罩者。
(四)除不可拆除之手鐲(應包紮妥當)及眼鏡外,有手錶、佩戴飾物、蓄留指甲、塗抹指甲油、過度化粧等情事者。
(五)有打架、滋事、恐嚇、說髒話等情形者。
(六)有辱罵監評及工作人員之情形者。

12. 應檢人自備工(用)具:
(一)穿著標準居家服務工作服,含上衣、圍裙、帽或頭巾(可有可無);未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
(二)穿著規定之長褲、工作鞋;不合規定者,不得進場應試。
(三)包裝飲用水1瓶(礦泉水、白開水)以上。
(四)衛生紙兩包以下。
(五)衛生手套、乳膠手套、口罩。衛生手套參考材質種類可為乳膠手套、矽膠手套、塑膠手套(即俗稱手扒雞手套)等。
(六)攜帶計時器,但音量應不影響他人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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